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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01 04月
作者:admin|分类:法规条文|标签:苏州 智能建造 建筑机器人 定额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232

 

关于印发《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中介咨询机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推进我市智能建造的发展满足建筑机器人施工的计价需要我处组织编制了《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作为我市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补充,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配套使用。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和ALC墙板安装机器人为代表的建筑机器人施工的工程。

二、本补充定额机器人台班单价按租赁考虑,已包含运输费、电费和操作员人工费。我处将根据建筑机器人租赁市场价格变化,适时发布其租赁台班单价。

三、本补充定额由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管理、解释,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3315

  

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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