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施工企业创利的重要手段
施工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设计要求进行正常工程施工外,利用招标时所发现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中的缺陷以及投标技巧,通过设计变更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设计变更,特别是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是当前施工企业创利的重要手段。
1、当结构的某些主要部位已设计,其辅助性结构或某些分项工程的设计注明由施工企业设计、设计单位认可的情况,如大型结构的预埋件、构造配筋、加固方案等,这相当于帮设计单位干活,自然是施工企业创利的最佳机会。
2、当设计要求与施工企业已熟悉的施工工法不一样时,施工企业会想办法让设计改变工法,采用省时省工省机械、有利于施工企业创利的工法。如在短肢剪力墙中用大钢模施工代替组合钢模施工。
3、申请变更设计图中既难做又不值钱(或报价低)的项目,相应地增加报价高的工程量,如去掉檐廊装饰,增加基础深度、桩布置密度、梁柱截面尺寸配筋等。
4、让设计单位将规范(或定额中)已包含在工程项目中的附加工作内容,写入设计结构要求中作为强制要求,如灌注混凝土桩要超灌1m,地下结构必须外放500px等。
实例1:某工程设计交底时要求钻孔灌注桩超灌1.5m,入岩0.6 m,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当地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规定为设计桩长另加一个桩径,已考虑了超灌的素砼因素。施工企业按设计要求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的1.5m另行计算,增加费用。
5、为赶工期而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企业要让设计出变更通知,说明是为了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而提高等。
实例2:某工程设计为100mm厚钢筋混凝土楼板,已能满足荷载要求,现施工企业提出水电埋管难度较大,为便于施工,要求设计变更为120mm厚楼板;原设计为C25级混凝土,施工企业为提前拆模加快进度,要求改用C30级混凝土。设计单位仅从设计角度考虑,同意将板厚100mm改为120mm厚,C25改用C30.建设单位认为设计已认可不会有问题,也表示签章。
这样其楼板增厚20mm和C30与C25级混凝土的差价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造价无形提高。施工单位也达到了创利目的。其实楼板增厚20mm和改用C30级混凝土的问题属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措施,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都有办法处理此事,改厚楼板或代用高级别混凝土,其差价一般由施工单位自行消化,不予调整。可让设计出变更通知,此费用就合理地转嫁至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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